男子在國道3號路肩跑步當健身房 警方警告違規最高罰6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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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摘要
- 在國道 3 號公路 216 公里路段旁,近日驚現一名男子正在路肩跑步的荒唐畫面,引發公眾對於公共安全與個人行為規範的關注。
- 這名男子在公路邊跑跳的行為違反了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,根據相關規定,違規者將被處以 3,000 元到 6,000 元之間的罰款。
- 國道警察指出,該男子奔跑於路肩上已經嚴重違反了道路安全法規。
- 如此違規行為不僅危及自身安全,更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危險。
在國道 3 號公路 216 公里路段旁,近日驚現一名男子正在路肩跑步的荒唐畫面,引發公眾對於公共安全與個人行為規範的關注。有民眾拍攝影片並張貼於社群平台 Threads 上,影片中可以看到一名身穿白衣服的男子,有著一定的節奏地在國道旁跑步。然而令人訝異的是,他竟選擇了路肩作為運動場地。
這名男子在公路邊跑跳的行為違反了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,根據相關規定,違規者將被處以 3,000 元到 6,000 元之間的罰款。國道警察指出,該男子奔跑於路肩上已經嚴重違反了道路安全法規。
警方呼籲用路人注意高速公路匝道入口相關指示及禁制標誌,切勿誤闖高速公路。若車輛發生故障時,應儘量將車輛滑行至路肩,並在後方 50 公尺以上擺設警告標誌(如處於車道上則需在後方 100 公尺以上)。而人員則應站於護欄外或車輛前方的適當距離待援,切勿於路肩或車道上行走奔跑。如此違規行為不僅危及自身安全,更可能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危險。
此次事件提醒大家,公共道路是專為交通工具設計的安全通道,個人健身應尋找合適場所,不得任意佔據公路空間。不良行為請勿模仿,《民視新聞網》呼籲公眾共同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秩序。










